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反家暴除了惩罚,还得补什么课?

2016-03-03 08:59:25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ZHCW 加入收藏

【摘要】从今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法律依据。也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与此同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部门如何有效执行法律条款,成为人们关注焦点。

  从今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法律依据。也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与此同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部门如何有效执行法律条款,成为人们关注焦点。(见3月1日中新社报道)dBy客商网-商会、协会、校友会、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

  虽然反家暴法刚刚实施,但家庭暴力这种现象却是由来已久。几年前,“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就曾因为家暴,引起了舆论的谴责。而在3月1日反家暴法实施当天,山东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就来到济南市天桥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dBy客商网-商会、协会、校友会、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

  在人们潜意识里,家暴更多可能是一种素质问题,发生家暴的也多是一些文化程度和社会地位低的人。但事实告诉我们,家暴与文化与地位与财富,都没有必然关系。据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统计,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每年约有10万个家庭因为家暴而解体;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受害人大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dBy客商网-商会、协会、校友会、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

  客观而言,发生家暴的家庭,是存在“情商障碍”的。一直以来,我们都把情商理解为发生在社会上,作用于外人,其实在家庭关系中,情商同样重要。在家庭成员之中,特别是夫妻之间,情商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尊重和理解。居家过日子,不可能总是顺风顺水,总会有一些困难和诱惑出现在眼前,甚至如同舌头和牙齿,还有一些磕磕碰碰。但只要本着尊重和理解,也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不至于上升到家暴层面。dBy客商网-商会、协会、校友会、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

  今天,有着“大男子主义”的人大大减少了。但也不要否认,在家庭情商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过关。一个不会尊重和理解家人的人,在社会上也大致如此。不同的是,在社会上面临着各种约束,心中的“小”只能藏着;可回到家中,门关起来,秘密性助长了暴力性。加之在传统文化中,家暴更多被理解为是“房间内的矛盾”,多数人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小则忍之拖之,大则向亲友倾诉,除非到了极端,才会想到通过法律来解决。dBy客商网-商会、协会、校友会、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

  反家暴入法更多解决的是“罚”的问题。对于施暴者来说,这是必要的。但是,只要夫妻关系、家庭关系还停留在过去,只要“家庭情商”的短板没能接上,只要家庭成员之间依然缺少必要的尊重和理解,还会有家暴发生的土壤。而且,只要还把家暴当成是家事私事小事,家暴也很难进入法律渠道。这样的话,即便惩罚了几个人,也解决不了多大问题。dBy客商网-商会、协会、校友会、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

  反家暴入法的重点不在“罚”,而是要通过“罚的力量”,来倒逼新型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的建构,让家庭成员认识到家暴不是家务事。(毛建国)dBy客商网-商会、协会、校友会、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

已有位网友浏览此新闻

客商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ZHCW]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客商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客商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独家策划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400-777-8188 010-57955515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客商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4-2023 京ICP备16002234号-2[!--temp.cnzz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