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包括新三板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纳税期限,由现行政策规定的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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