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记者鲁畅)12日,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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