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3813件,同比上升51.97%;审结12649件,同比上升43.25%。知识产权案件的年结案率一审为91.85%,二审为98.98%。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743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99.49%,增幅为52.24%;审结12589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99.53%,增幅为43.63%。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3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0.46%,增幅为8.62%;审结51件。判处刑罚123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3人。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7件,审结9件。知识产权纠纷实质化解成效显著,在2021年审结的11378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有8265件为调撤结案,调撤率达72.64%。二中院以调解方式审结了天津市首例适用《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和平区法院审结天津市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下一步,天津法院将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营造鼓励创新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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